硅膠氟膠密封圈區別
氟膠密封圈和硅膠密封圈性能不一樣,比如氟......
2019-08-14咨詢熱線
0755-27052077時間:2020-04-13 1503 次瀏覽
HG2865-1997 汽車液壓制動橡膠皮碗標準規定了汽車液壓制動橡膠皮碗的分類、要求、抽樣、試驗方法及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。
本標準適用于汽車液壓制動缸(包括主缸和輪缸)用的橡膠皮碗。
1、引用標準
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,本標準出版時,所示版本均為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/T 528-92硫化橡膠和熱塑性橡膠拉伸性能的測定
GB/T 531-92硫化橡膠邵爾A硬度試驗方法(ncq ISO 7619:86)
GB/T 1682-94硫化橡膠低溫腕性的測定單試樣法
GB/T 1690-92硫化橡膠耐液體試驗方法(neq ISO 1817:85)
GB/T 2828一87逐批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程序表(適用于連續批的檢查)
GB/T 3512一83(89)橡膠熱空氣老化試驗方法(neq ISO 188:76)
GB/T 3672-92模壓、壓出和壓延實心橡膠制品的尺寸公差(eqv ISO 3302:88)
GB/T 5721-93橡膠密封制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的一般規定
GB/T 7759-87硫化橡膠在常溫和高溫下恒定形變壓縮變形的測定(neq ISO 815-72)
GB 10830-89汽車制動液使用技術條件
2、定義
2.1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。
唇徑——皮碗唇口最大外直徑(見圖1、圖2和圖3)。
端徑——皮碗底部端面的外徑。端徑應在距底面規定的高度處測量,該高度通常為3mm(見圖1、圖2、圖3),
皮碗工作面——指動密封一側大于活塞直徑或小于柱塞直徑的過盈部分(見圖4)。
皮碗偶合面——指與偶合件接觸的表面。
皮碗非工作面——除去工作面和偶合面之外的表面,
導液槽——碗型和環型的主缸主皮碗有軸向直槽6或8條(見圖5、圖6),或兼有模槽一條為返回沖程輸導制動液的通道。
唇徑過盈量——皮碗唇徑與制動缸缸徑尺寸之差。
3、分類及規格代號
3.1皮碗按工作溫度范圍分為三類:
A類:-40℃~70℃;
B類:-40℃~120℃;
C類:-40℃~150℃.
3.2橡膠皮碗按制動缸分為主缸皮碗和輪缸皮碗兩種,主缸皮碗由主皮碗和副皮碗配套組成,皮碗按截面分為碗型和環型兩種。
主缸主皮碗有導液碗型(見圖5),導液環型(見圖6),承壓環型(見圖7)和位定環型(見圖8)四種。
主缸副皮碗有環型(見圖9)、C型(見圖10)兩種。
用于輪缸的皮碗有碗型(見圖11)、環型(見圖12)、反孔型(見圖13)三種。
3.3橡膠皮碗的規格代號用其安裝尺寸表示,例如,碗型皮碗缸徑為19mm,其規格代號即為“19”;環型皮碗缸徑為28mm,孔徑為13mm,高為6.4mm,其規格代號即為“28一13-6.4”。
對工作溫度范圍為-40℃~120℃和-40℃~150℃的皮碗,應在規格代號后分別加字母B或C。
4、要求
4.1膠料的物理性能
4.1.1膠料的物理性能要求見表1。如供需雙方同意表1中的硬度指標還可定為65±5。
采用說明
1)本標準只對成品規定了沉淀性能要求,未對膠料規定沉淀性能要求。
2)結合國情將低溫硬度變化改為脆性溫度。
4.1.2 耐液體試驗用試驗液為符合GB 10830中JG3的制動液或供需雙方同意的制動液。
4.2 橡膠皮碗成品的理化性能
4.2.1橡膠皮碗成品的理化性能要求見表2。如供需雙方同意,表2中的硬度指標還可定為65±5。
4.2.2 對耐寒試驗中的硬度變化,當皮碗的硬度為70±5度時,低溫下測得的皮碗硬度應不高于95
表2中第2,3,4,6,7項用試驗液為符合GB10830中JG3的制動液或供需雙方同意的
皮碗的尺寸及公差應符合圖紙的規定,唇徑公差應符合GB/T3672中M1級的規定,但上公
皮碗表面應清潔、平整、色澤均勻,不允許有氣泡、損傷,主皮碗導液槽處不允許有膠邊.
皮碗的唇口處不允許有任何缺陷工作面外表面距唇口4mm內不允許有軸向紋路.
采用說明:
4) J ISD 2605對工作耐久性后的硬沒變化作為參考性能規定, 因此本標準對此未作規定,
度,當皮碗硬度為60±5度或65±5度時,低溫下測得的皮碗硬度應不高于90度,
4.2.3制動液.
4.3皮碗的尺寸及公差
差均規定為+0.30.未注公差的尺寸,其公差應符合GB/T3672中M3級的規定.
4.4
外觀質量
4.4.1
4.4.2
4.4.3皮碗偶合面允許有一處缺陷.
4.4.4皮碗非工作面允許有二處缺陷.
4.4.5同一皮碗表面缺陷總數不允許超過二處.
4.4.6皮碗表面缺陷限度見表3.
3)本標準未規定熱空氣老化后的硬度變化和外觀變化.
4.2.2對耐寒試驗中的硬度變化,當橡膠皮碗的硬度為70±5度時,低溫下測得的皮碗硬度應不高于95度,當皮碗硬度為60±5度或65±5度時,低溫下測得的皮碗硬度應不高于90。
4.2.3表2中第2,3,4,6,7項用試驗液為符合GB 10830中JG3的制動液或供需雙方同意的制動液。
4.3皮碗的尺寸及公差
皮碗的尺寸及公差應符合圖紙的規定,唇徑公差應符合GB/T3672中M1級的規定,但上公差均規定為+0.30.未注公差的尺寸,其公差應符合GB/T3672中M3級的規定.
4.4外觀質量
4.4.1皮碗表面應清潔、平整、色澤均勻,不允許有氣泡、損傷,主皮碗導液槽處不允許有膠邊.
4.4.2皮碗的唇口處不允許有任何缺陷工作面外表面距唇口4mm內不允許有軸向紋路.
4.4.3皮碗偶合面允許有一處缺陷.
4.4.4皮碗非工作面允許有二處缺陷.
4.4.5同一皮碗表面缺陷總數不允許超過二處.
4.4.6皮碗表面缺陷限度見表3.
采用說明:
3)本標準未規定熱空氣老化后的硬度變化和外觀變化.
4) JIS D 2605對工作耐久性后的硬沒變化作為參考性能規定, 因此本標準對此未作規定,